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三级甲等

介绍: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是由天津市卫生局正式审批的,并已依法办理注册手续的三级甲等临床诊疗科室。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收治病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共有共有病床55张,其中男病床39张,女病床16张。可收治各种精神障碍的患者,包括各种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症、抑郁症)、各种类型的情绪障碍神经官能症(强迫症、焦虑症、...   展开>>

介绍: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是由天津市卫生局正式审批的,并已依法办理注册手续的三级甲等临床诊疗科室。于2002年12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收治病人。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共有共有病床55张,其中男病床39张,女病床16张。可收治各种精神障碍的患者,包括各种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躁狂症、抑郁症)、各种类型的情绪障碍神经官能症(强迫症、焦虑症、疑病症等)、各种类型的器质性精神障碍(老年痴呆、血管性痴呆等)、酒精及(或)药物依赖所致精神障碍以及其他类型精神障碍。我科病房环境整洁、规范,三餐可口(实行包餐制,每月150元饭费)。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人员均经专科医院培训,具备良好的诊疗素质。对精神障碍可进行全程干预,具备早诊断、早治疗的能力及方法。并聘请专家每周来科进行会诊查房,具体指导业务工作。医护人员定期召开病例讨论会、科务会、安全分析会、业务新进展讲座等。施行人性化管理,整体化护理模式,对患者开展包括对精神症状的重症护理、生活护理;恢复期的心理护理、康复护理(包括工疗、娱疗,定期的健康知识讲座等),充分为患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治疗、康复环境和人文气氛,使患者在住院治疗期间同时得到医疗康复。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另一大特点就是在强大的综合医院的后盾下,我科对于并发明显的躯体疾病的患者,可以做到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指导治疗,如有需要,可以马上转入专门科室进行系统治疗。这就为患者躯体疾病的诊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自开科以来,我科共约收治各类住院病人几近1000人次。治疗效果得到患者及家属的良好评价。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精神科为了方便患者门诊就诊,每周于周二下午、周三上午、周四全天开设精神心理专科门诊。  收起>>

专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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