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了,为何还使用“孕妇禁用”的药物?

    发布时间:2016-03-31   来源:中华康网   

  我们所讲的“风湿病”这个概念,和民间老百姓的传统理解是不同的,老百姓普遍认为“风湿病是老年人的病,就是腰腿、关节痛”,这个观念是片面的。相反,很多风湿病,如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却以青年、壮年患者居多,也就是所谓的“育龄期人群”,所以,“吃药治病”和“生个健康宝宝”就成了一对矛盾。

  红斑狼疮病友服用最多的药物,就是激素和羟氯喹这二种了。

  1、羟氯喹。羟氯喹就是氯喹加上一个羟基,氯喹主要用于治疗疟疾,有一定副作用。加上羟基变成羟氯喹之后药物毒副作用下降。近年羟氯喹发现对红斑狼疮有效,故应用甚广,其说明书上“孕妇禁用”,但实践中我们却会为狼疮孕妇开出这个药。为什么呢?因为怀孕可能加重狼疮病情,而该药能够有效控制狼疮病情、减轻母亲病情、改善母体的“土壤环境”、降低狼疮毒性因子对胎儿的影响,这就是“有利”的因素。虽然理论上该药可能对胎儿带来不良影响,实践发现这种不良影响发生率低、且多轻微。权衡利弊,故可供孕妇使用。这一点也得到了国际学界的一致认同。

  2、糖皮质激素:含有氟元素的糖皮质激素因能够通过胎盘,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实践中我们绝大多数情况下会使用其他胎盘通过率比较低的药物,如泼尼松、泼尼松龙、美卓乐等。但这也不是绝对。特殊情况下,例如:曾有一狼疮孕妇,病情没有充分控制便怀孕,怀孕后病情明显加重,孕28周时病危,母亲病情危险,胎儿随时有早产、流产、死亡可能,此时大剂量采用“孕妇禁用”的地塞米松(一种含氟的糖皮质激素),既能控制母亲病情,又能促进胎儿肺脏成熟;结合剖腹产结束妊娠,结果婴儿虽体重不足1公斤,但肺成熟得以存活(早产儿能否存活,最主要取决于肺功能);而母亲病情得以初步控制,后续治疗得以康复。“禁药”对救治二条生命功不可没。

  小结:风湿病的用药较为特殊,都是些“奇怪的药”。孕妇用药既需要慎之又慎,也不能“前怕狼后怕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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