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国,男,大庆市第三医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副教授。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医院司法鉴定组成员,齐齐哈尔医学院精神病学教研室儿童精神病学教研组组长,兼职副教授。擅长妇女精神疾病及儿童精神疾病,参加工作近20年来,刻苦钻研业务,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科学施治。不断更新知识,采用新技术新疗法,紧跟国内、国际学术发展的动态,提高病人的治疗水平。2004 年底,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上刊发学术论文9篇,有16篇论文在省、市及全国学术会议上交流。任《精神疾病临床与实践》和《常见精神疾病的诊断与治疗》两部专蓍编委。完成临床科研两项,分获市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参加临床教学工作以后,获齐齐哈尔医学院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一次,三等奖一次。连续多年被评为院“优秀党员”、“先进个人”,获医院“最佳管理奖”,主持工作的科室曾获医院“先进科室”、“最佳效益奖”,大庆市“学习型组织”、大庆市“先进集体”及黑龙江省“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