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创建于1959年,2016年被确认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主要承担精神病患者救治、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技术培训及督导、优抚精神病患者的诊治康复、“三无”精神病人及“流浪乞讨”智障病人的医疗救助和强制医疗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等多项公益服务职能。目前核定床位500张(市政府已确定对我院进行异地新建,一期投入7亿元左右,总占地面积近110亩,总建筑面积约7.05万平米,床位800张)。现有职工总数346人,其中卫技人员272人,具高级职称79人。

医院目前设有精神科、神经内科、癫痫病诊疗、医学睡眠科、儿童精神科、老年精神科、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疼痛科、康复科、碎石科等临床科室,其中精神科为盐城市临床重点专科。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挂牌成立了“盐城市精神卫生技术指导中心”、“盐城市心理咨询中心”、“市四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盐城市惠民医院”、“盐城市民政救助优抚医院”等。

医院与江苏省精神卫生中心及各县(市)区精神卫生机构成立省、市、县三级精神卫生医联体。先后组建了医学睡眠诊疗中心、癫痫病诊疗中心,并被评为全国首批“一级癫痫中心”,先后被选入“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联盟成员单位、“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精神医学专科联盟”成员单位,获批“盐城市精神科质量控制中心”挂靠单位,顺利通过“省健康促进医院”评审,先后获得省“平安医院”、“江苏省公共突发事件心理救援先进集体”、“盐城市医疗和传染病防治依法执业精品单位”、“盐城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2021年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状”、“省文明单位”、“先进基层组织”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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