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

三级甲等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烟台市精神卫生中心)分为两个院区:莱阳院区和莱山院区,始建于1958年10月,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隶属于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司法和劳动能力鉴定为一体的烟台市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也是烟台市精神病学质量控制中心、烟台市精神病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成员单位。

医院现有在职职工370名,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05名,高级职称46名,中级职称91名,硕士以上研究生16名,专业技术人员占全院职工总数的80%以上。内设12个职能科室,9个临床科室和8个医技科室。临床科室中设有5个封闭式管理的精神科病房,2个临床心理科病房, 1个老年康复科病房,1个睡眠医学科病房。编制床位500张,年平均收治住院病人约2600人次,年门诊量达60000余人次。门诊部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特疗科、心理咨询科、心理健康查体科等。拥有16排全身螺旋CT、CR、多导睡眠监测仪、睡眠治疗仪、经颅多普勒诊断仪、三维脑电地形图仪、经颅磁刺激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音乐治疗仪、眼动检测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彩色多普勒、大型X光机、PES心理测量软件系统等先进的诊疗设备40余台(套),为临床诊断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医院设有烟台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所,与省内4家单位共同承担山东省16个地市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工作。重视学科建设和对外交流。2014年5月,与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建立合作关系,搭建科研、医疗、教学三大平台,精神疾病的诊疗水平显著提高,医院精神科被评为山东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2015年3月,医院与鲁东大学进行战略合作,建立起应用心理学研究生实践基地,有力促进了心理咨询学科的发展。2019年4月,医院与烟台大学成为“医校结合”心理健康服务合作单位,医院的服务领域和服务层次又有了新的提升。

建院六十多年来,医院以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患者至上的服务理念、精益求精的专科技术、仁爱互助的医院精神,赢得了患者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先后荣获“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卫生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信用档案建设优秀单位”“烟台市文明单位”“烟台市健康示范单位”“烟台市花园式单位”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 起点:
    • 终点:
      烟台市心理康复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