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

三级甲等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是自治区卫计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新建的儿童医院与妇幼保健院为同一机构、两个牌子,于2016年12月8日正式投入使用。医院秉承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工作相结合的办院方针,承担着全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妇幼保健业务指导工作,同时开展妇女和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筛查、诊治和干预等工作。现有自治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自治区宫颈疾病防治中心、自治区乳腺疾病防治中心、自治区产前筛查中心4个自治区级医疗保健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占地面积85亩,总建筑面积47176.3m2,包括门诊医技楼、住院楼、感染楼及附属设施,编制床位500张,其中儿科350张、妇产科150张。现有职工436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77人,占职工总数的86.47%,医院积极发挥保健优势,立足基本医疗,强化专科特色,充分发展基础学科及优势学科,逐步推进整体学科建设,最终将医院打造成总体布局合理、资源配置优化、学科建设领先、医疗技术优良、科研教学配套、医疗服务满意的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性医院。

目前,门诊设有内、外、妇、儿、儿童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医、口腔、耳鼻喉、急诊和检验、放射线、超声、病理、药剂等临床和基础科室。病房现设有小儿呼吸病区、小儿消化病区、PICU、NICU、产科病区、妇科病区、中医科病区、外科病区等200张床位。

医院拥有全自动时间分辨免疫荧光分析系统、全自动基因扩增分析仪、串联质谱仪、宫腔镜、DR、数字胃肠X光机、乳腺钼靶X光机、进口三维和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等现代化医疗设备及基础设备。

医院始终坚持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快捷、方便、热情、周到、放心的医疗服务,相继荣获自治区卫生系统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区实施妇儿两规划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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