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病人的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2016-01-19   来源:中华康网   

  现在很多的妊娠人也都患上了糖尿病这种病,妊娠糖尿病的出现患者要多加注意诊断,好的诊断标准对患者身体有好处,那么,妊娠期糖尿病病人的诊断标准?下面让专家来解答一下。

  新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建议在孕早期检查时静脉血的空腹血糖,及时将孕前漏诊的糖尿病先行诊断出来,排除糖尿病合并妊娠,如果孕早期空腹血糖≥7。0mmol/L,则诊断为孕前糖尿病,尽早干预。

  怀孕早期血糖正常,在孕24周后直接做糖耐量实验(即OGTT)来检查血糖的具体情况,具体做法是:前三天正常活动、正常饮食,抽血前一天晚上,晚餐后禁食8-10小时,第二天晨空腹先抽一次血,然后在5分钟内喝完含有75g葡萄糖的液体,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抽血,结果的判定标准是5。1-10。0-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就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标准比原来严格了,所以导致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的数量猛增,但是多数都不严重,孕妇如果本身身体素质比较好,通过饮食、运动,大多都可以保持稳定的血糖水平,不会发生胎儿的不良结局,所以诊断后大可不必惊慌,是对您的饮食已经品是的生活习惯敲响了警钟,近期目标是让我们平稳度过孕产期,远期目标是减少我们自己可能发生II型糖尿病,和孩子日后出现代谢综合征的机会。

  通过以上的介绍是不是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诊断标准有了一个新的认识?给位准妈妈如果发现自己患有糖尿病,请不要着急,良好的心态才可能更好的有助于疾病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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