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激素可用于6岁以下出生时小于胎龄的矮小儿童

    发布时间:2015-10-10   来源:中华康网   

  生长激素可用于6岁以下出生时小于胎龄的矮小儿童(译文)

   

  [据《Arch  Argent  Pediatr.》2009年10月报道]题:GH可用于6岁以下出生时小于胎龄的矮小儿(作者Bergad áI等)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小儿内科肖延风

  在出生时小于胎龄(SGA)的儿童中,大约有10%不出现自发性追赶性生长。研究人员对低于6岁的SGA患儿应用2年生长激素(GH)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了研究。

  研究纳入14例患儿,平均年龄4.2±1.1岁,应用GH治疗(1.0UI.kg-1.wk-1)2年。结果显示,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生长速度平均值±SD从5.4±1.7cm/yr(P=0.00058).治疗后血清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IGF-1)和胰岛素生长因子结合蛋白质-3(IGFBP-3)明显增加(P=0.0006),基础血糖和胰岛素水平也明显升高(P=0.036),但餐后血糖或胰岛素水平无明显变化。随着治疗的进行,胰岛素敏感度出现轻微的变化。

  因此,2年的GH治疗可使SGA患儿生长加速,使他们获得正常身高,且无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免费咨询在线专家 立即咨询
认识生长激素缺乏症 
何为生长激素缺乏症因垂体前叶分泌的生长激素不足而导致儿童生长发育障碍,身材矮小者称为生长激素缺乏症。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多见于男孩,患儿出生时身高体重正常,数周...
    热门阅读
    热点排行

      免费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