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

    发布时间:2015-10-29   来源:中华康网   

  一、概念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人体而引起的一种系统性的慢性性传播疾病。

  二、传播途径

  1、  性接触传播:主要见于性乱交或多性伴者。

  2、  胎盘传染:即母婴传染。象山县中医院皮肤性病科杨海锋

  3、  产道传染。(梅毒孕妇在分娩时,新生儿通过产到时发生感染,常在头部、肩部擦伤处发生硬下疳,是区别胎传梅毒的标志)

  4、  其他,较少见。包括如下

  a、  输血感染、吸毒感染;

  b、  间接接触传染,如少数患者因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内衣、被褥、毛巾、剃刀等。

  其中,性接触传染是主要途径,约占95,所以,最好不要性乱交或多性伴,必要时可以使用安全套,可以大大降低性病的发生。

  三、梅毒的分期

  (一)   根据病程长短可分为

  1、  早期梅毒(病程2年)

  2、  晚期梅毒(病程2年)

  (二)根据传染途径可分为

  1、获得性梅毒(后天)

  2、胎传梅毒(先天)

  四、临床表现

  (一)一期梅毒

  1、潜伏期:1周-2月。

  2、皮损:硬下疳,表现为无痛性溃疡。

  3、好发部位:90%在外生殖器,男性多见于阴茎、冠状沟、龟头包皮;女性好发于大小阴唇、子宫颈。生殖器外的有肛门、直肠、唇、舌、面部、乳房、手指等。

  4、腹股沟或患处附近淋巴结肿大,质硬、不粘连、不破溃、无触痛。

  5、约3-8周硬下疳可不治自愈,遗留暗红色表浅性瘢痕或色素沉着。

  注释:硬下疳自愈并不代表一期梅毒也可以自愈,此时转化为潜伏梅毒或二期梅毒或三期梅毒,所以早发现早治疗。

  (二)   二期梅毒

  1、  皮损:多样,一般和普通的皮肤病表现相似。

  2、  粘膜损害,多见于口腔、舌、咽、喉或生殖器粘膜,表现为粘膜炎或粘膜斑。

  a、  梅毒性咽炎。

  b、  梅毒性舌炎。

  c、  粘膜斑:为特征性粘膜损害,呈圆形、椭圆形糜烂面,边缘清楚,表面潮湿,灰白色,以唇粘膜最多见。

  d、  红斑糜烂性梅毒疹。

  3、  其他症状

  眼损害、神经损害、内脏损害、秃发等。

  4、  传染性强。

  5、  自觉症状不明显。

  (三)   三期梅毒

  1、  概述:早期梅毒未经治疗或治疗不充分,经过一定潜伏期,一般为3-4年,最长可达20年,有40梅毒患者发生三期梅毒。除皮肤黏膜、骨出现梅毒外,还侵犯内脏,特别是心血管及中枢神经系统等重要器官,危及生命。

  2、  损害数目少,分布不对称,破坏性大,预后留有萎缩性瘢痕,面部皮损毁容。

  3、  自觉症状很轻但客观症状严重。

  4、  传染性弱或无传染性(损害内梅毒螺旋体少)。

  (四)   潜伏梅毒

  凡有梅毒感染史,无临床症状或临床症状已消失,除梅毒血清阳性外,无任何阳性体征称之。

  五、实验室检查

         TPHA  阳性 、RPR阳性或阴性。

  六、治疗方案

        第一选择:

                普鲁卡因青霉素针  80万单位  im  连续15天或20天为一疗程

             或 卞星青霉素针240万单位  im  1次/周(分两侧臀部)连续三次为一疗程

        替代疗法:头孢曲松针、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等)、四环素类。适用于青霉素过敏或者耐药者。

         注释:为避免出现吉海反应,治疗时可同时适量口服强的松片。

   七、随访(指系统治疗后)

       时间:第一年,每三月复查一次血(指从治疗结束算起);第二年,每六个月复查一次血;第三年年终复查一次血即可。

       目的:1、是否治愈。

             2、是否复发。

             3、是否再感染。

  八、宣教

  1、梅毒是一种可以治愈的疾病,生了梅毒千万不要认为不能治愈,已经到了世界末日,给自己很大的压力。

  2、患了梅毒不要恐慌,应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如果按第一治疗方案,治疗费很低,所以,没有必要去一些不正规的黑诊所诊治,否则会耽误病情或不能治愈,这样会带来经济上和心理上的双重损失。

  3、尽可能避免性乱叫,不得已时一定要正确适用安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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