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皮炎诊断标准

    发布时间:2016-05-12   来源:中华康网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是指使用化妆品后,又经过光照而引起的皮肤炎症性干煸,它是化妆品中的光感物质引起的皮肤粘膜的光毒性反应或光变应反应。

  诊断标准:1.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和光照史。2.皮损主要发生于曾使用化妆品后的光照部位。3.皮损形态多样,可出现红斑、丘疹、小水疱,自觉症状瘙痒;慢性皮损可呈现浸润、增厚、苔藓化等;发生在口唇粘膜时可表现为肿胀、干裂、渗出等,下唇发病多见或较重。4.病程可迁延,停用化妆品后仍可有皮疹发生,再接触致敏物质后可再发病。5.化妆品光斑贴试验阳性。6.排除非化妆品引起的光感性皮炎。

  处理原则:1.及时清除皮肤上存留的化妆品。2.停止使用致敏的化妆品,避免光照。3.根据病情,按光感性皮炎对症治疗。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免费咨询在线专家 立即咨询
皮炎的一些分类 
皮炎和湿疹常作为同义词用来指一种皮肤炎症,代表皮肤对于化学制剂、蛋白、细菌与真菌等种种物质的变应性反应。湿疹一词没有特殊的含义,而皮炎则有限定的意义。若用皮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