咽喉癌的治疗方法有什么

    发布时间:2016-01-28   来源:中华康网   

  咽喉癌疾病的发生会导致患者淋巴结出现肿大,这样的疾病会危及我们的生命安全,而且还会导致咽喉处异常疼痛,所以希望我们患者能够积极正确做好治疗,下面来了解咽喉癌疾病的治疗方法有什么?

  1、放射治疗 主要适用于Ⅰ期病变:

  ①小而表浅的单侧或双侧声带癌,尚未侵及前连合、声带突或声门下区,声带运动良好。

  ②会厌边缘癌,病变小于1CM。

  ③全身情况差,不宜手术者。

  ④对范围较广泛,涉及喉咽产的癌肿,可先行术前放疗。60钴的术前放疗剂量是在4周内照射45-50GY(4500-5000RAD),放射结束后2-4周内行手术切除。单纯放射的剂量是60-70GY(6000-7000RAD)。

  2、垂直半喉切除术适用于Ⅰ期声带癌。于甲状软骨的中线稍偏健侧切开,将患侧声带和相应部分的甲状软骨切除。惟发音功能不如放射疗法。

  3、水平半喉切除术适用于声门上癌,累及会厌、室带、喉室、杓状会厌襞等区,而声带尚完整者。手术切除范围包括会厌、室带、喉室、会厌前隙或部分舌根部,并横断切除甲状软骨的上半部,修补喉咽粘膜,保留声带,将舌根部与声门区缝合。若有颈淋巴结转移,同时作颈淋巴结廓清术。术后可基本保留喉的功能。

  4、喉全切除术 适用于Ⅲ、Ⅳ期病变:

  ①声带癌肿范围较广,声带已固定;

  ②声带癌已侵及喉室和室带;

  ③声门下癌;

  ④放疖后复发的喉部癌肿;

  ⑤喉癌已扩散至喉体外,甲状软骨已破坏或已侵及会厌前隙,穿破环甲膜,累及甲状腺等邻近组织。

  5、新喉再造术为近年来我国发展的新手术方法,适用Ⅰ、Ⅱ期喉癌,不宜单纯放疗,又不需作全喉截除术者。其手术原则是在根治病变的基础上,将喉功能进行重建。主要方法是保留患侧的甲状软骨板的后1/5和上、下角,以及对侧甲状软骨板的后1/3和上、下角,作为再造喉的后支架。剥离和保留甲状软骨板的外软骨膜,在明视下进入喉腔,沿充分的安全边缘下,次全切除喉体。

  我们通过上面小编的介绍相信对于咽喉疾病的治疗方法已经有了了解,这样的疾病危害性非常大。而且每一个患者他们的患病程度有所不同,那么需要采取的治疗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希望每个患者都能够正确做好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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