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的鉴别

    发布时间:2015-11-02   来源:中华康网   

       强迫的鉴别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强迫症状之间的鉴别,第二层次是强迫症状与其他症状的鉴别,第三层次是强迫症与其他强迫症与其他精神疾病的的鉴别。南京脑科医院精神科喻东山

  一.强迫症状之间的鉴别

  ⒈强迫性意向与强迫性疑虑:强迫性意向是担心自己即将失控,引起伤害性事件。例如,“看到刀就想到杀人,看前排乘客背后的脖子,就想到一刀抹过去,因此内心紧张”。强迫性疑虑是担心自己是否已做了伤害性事件。例如,看到前排乘客下车后从视线中消失了,担心是不是自己刚才把他杀了。总之,强迫性意向担心的是“将来时”,强迫性疑虑担心的是“完成时”。

  ⒉强迫性意向与强迫性对立观念:强迫性意向是出现自己要闯祸的想法,并有要付诸实施的冲动;而强迫性对立观念是出现自己厌恶的想法,并没有要付诸实施的冲动。例如,病人看到自己尊敬的老师,立即想到咒骂的言语,但不担心会说出来,这是强迫性对立观念;如果担心会说出来而紧张,则是强迫性意向。因此,强迫性对立观念到强迫性意向是由轻到重的连续谱。

  ⒊强迫性计数与强迫性识忆:强迫性计数只是数数字,但数完不去记它,强迫性识记如果涉及数字,是要记住数字,而不是数数字。

  ⒋强迫性疑虑与强迫性穷思竭虑:有的病人一遇到环境变化,马上就要强迫自己想出答案。如果答案关系自身安危,则是强迫性疑虑;如果答案无关自身安危,则是强迫性穷思竭虑。例如桌子上多了一个茶杯,心想是怎么来的?是不是杀人抢来的?这是强迫性疑虑;如果桌子上多了一茶杯,心想这个茶杯是怎么制造的?有多少道工序?成本多高?这是强迫性穷思竭虑。又如,病人前天晚上在上海外滩找在哪里买船票,于是跟着一对旅行的母女走,最后跟丢了,心想是不是我把他们杀了?紧张了几小时,回到宾馆才缓解,这是强迫性疑虑;如果跟丢后心想,那一对母女是哪里人?他们是乘什么交通工具来上海的?他们会在上海逗留几天?这是强迫性穷思竭虑。

  二.强迫症状与其他症状的鉴别

  ㈠感知

  ⒈没有听清:没有听清是对别人说的话未听清楚,所以会问第二遍,但不会反复问;强迫性询问并非没有听清,而是不能确定听的是否真切,故反复问。

  ⒉命令性幻听:命令性幻听可让病人反复做简单动作,常误认为是强迫行为。例如,男病人整天在网吧门口抄东西,问之才知:“脑中有无声言语告诉我,让我去网吧门口抄所有的信息,抄20天,我真的去抄,经常一抄就抄一夜,包括周围小广告”。又如,女病人反复穿鞋脱鞋,走走退退,问她方知,耳边声音叫她这么做,并说“不这样做就让你生病,让你吃不到肯德基”。显然,这种类强迫行为只要医生去问,是不难检出命令性幻听的。

  ⒊音乐性幻听:强迫性回忆音乐属于表象,按理说,表象是可随自己的意愿出现或消失,音乐性幻听则不能随自己的意愿出现或消失,但这一点在强迫性回忆音乐中不适用,因为强迫观念本身就具有侵入性,病人不能随意将之排遣掉。强迫性回忆音乐是想到,不是听到音乐;而音乐性幻听是听到音乐,这比想到要鲜明和真切得多。

  ⒋假性幻视:强迫表象是想到的图像,不够生动和鲜明;而假性幻视是像做梦一样看到的图像,比想象生动和鲜明。不过,仅靠与强迫密切相关的假性幻觉,不能颠覆强迫症的诊断,因为假性幻觉未必是精神病理性的,这点是最近才看到的观点。

  ㈡思维形式

  ⒈思维插入和思维被夺:强迫观念是自我力量驱动的想法,而思维插入是异己力量将思维插入脑中,而思维被夺是异己力量将思维从脑中夺走【1】;故强迫观念是自主的,思维插入和思维被夺是不自主的;强迫观念是持续性的,思维插入和思维被夺是发作性的。

  ⒉强制性思维:强迫观念是自己产生的,强制性思维是异己产生的【2】;强迫观念的内容是连贯的,强制性思维的内容是不连贯的;强迫观念的思维是常速的,强制性思维的思维是超速的;强迫观念的内容多数是意料之中的(强迫性对立观念的内容可以是意料之外的),在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强制性思维的内容总是意料之外的,内容快速变化到目不暇接;强迫观念的内容能复述出来,强制性思维的内容复述不出来;强迫观念是持续性的,强制性思维是发作性的;强迫观念发作时是中度认知减退,强制性思维发作时是重度认知减退;强迫观念用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有效,强制性思维用氯硝西泮有效。见表1。

  表1  强迫观念与强制性思维的鉴别

   

  强迫观念

  强制性思维

  思维来源

  自己

  异己

  思维连贯性

  连贯

  不连贯

  思维速度

  常速

  超速

  思维内容

  意料之中的,相对稳定

  意料之外的,目不暇接

  内容复述

  能

  不能

  发作形式

  持续性

  发作性

  认知减退

  中度

  重度

  有效药物

  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

  氯硝西泮

  ㈢思维内容

  ⒈妄想:强迫观念与妄想分别位于自知力连续体的两端,完全有自知力的是强迫观念,完全无自知力的是妄想,中间点是超价观念。病人可能说:“我知道,我洗手是愚蠢的,但是……。”这是强迫观念;病人说,“我总是洗手,因为别人企图传染病菌给我,让我得病。”这是妄想;病人说,“即使传染病菌的可能性很小,但如不洗手,万一得了大病,就太划不来了。”这是超价观念【3】。

  不存在被害性质的强迫观念。如果有被害内容,即使有自知力,也要考虑是不成熟的被害妄想,而不看作强迫观念。例如,明知对方不是坏人,但情感上总是怀疑对方是坏人;又如,走路走到一半停住,左看右看,怕人家拿东西砸我;吃饭回头看,怕后面有人看着,对我不利;再如,看到路人总觉得是在笑我,但我不确定。

  强迫转化为妄想。一部分病人的自知力由完整逐渐变得完全消失,对观念的真实性由疑惑逐渐变得信服【4】,强迫观念逐渐转化为妄想,转化率为5%~12%,如果强迫逐渐转化为稳固的妄想,而不是强迫严重时出现一过性自知力丧失的妄想,则更正为精神分裂症,但不必指责前面的医生误诊为强迫症,因为当时的自知力确实完整,无妄想的任何依据。

  ⒉超价观念:前面说过,完全有自知力的是强迫观念,自知力差的是超价观念,难道强迫症病人就一定没有超价观念吗?不是的,约1/4的强迫症病人自知力差,他们固执地坚持强迫观念【5】,此时的强迫观念实际上是超价观念,而超价观念的病人对暴露-反应阻止疗效差【3】,其他强迫谱性障碍(例如躯体变形障碍)的超价观念比强迫症强,故疗效比强迫症为差【3】。

  同一强迫症病人的自知力在不同时间也可波动。一些病人为强迫观念而执行强迫行为,或回避某些事情,当时自知力差(强迫观念升为超价观念),但在这些行为停止几小时后,又认识到它是不合理的,此时自知力恢复(超价观念降为强迫观念)【5】。

  ⒊色情想法:如果病人自愿想到色情想法,则不是强迫性对立观念。如慢性精神分裂症女性,洗手时想到洗阴茎,有时想到阴茎顶我,看到杯子想到装阴茎,病人不感到痛苦,这不是强迫性对立观念。即使出现一过性色情想法,不是自己愿意想的,只要无纠缠感,也算不上强迫性对立观念。非要是反复出现色情想法,自己感到厌恶,且被纠缠,才算是强迫性对立观念。推而广之,只要是意识接纳的想法,不感到厌恶,无纠缠感,就不算强迫性对立观念。非要是意识不接纳的想法,感到厌恶,有纠缠感,才算是强迫性对立观念。

  ⒋迷信(Superstitions):强迫观念和动作是个人独有的,而迷信观念和动作是那个社区或家庭的许多成员共有的【5】;迷信动作可以是为了增加好运机率而做,而强迫行为从来不会是为了增加好运机率而做【5】。

  ⒌病态的先占观念:抑郁症病人常见有病态的先占观念,正常人情感低落时也会出现先占观念,强迫观念和病态的先占观念都有侵入性和重复性观念特征,但先占观念是以目前真实的问题或烦恼为核心内容(如感到自己不能胜任工作),罕见受到抵制,病人通常认为它是合理的,哪怕感到有点夸张,而强迫观念是以不必要的问题或烦恼为核心内容(如别人是否碰到我了),受到抵制(反强迫),病人不认为它是合理的【5】。

  ㈣情感

  ⒈焦虑症:焦虑是过度担心威胁自身安全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病人认为担心是有道理的,不会抵制担心;强迫性疑虑也是过度担心威胁自身安全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但病人不认为担心是有道理的,会抵制担心(反强迫),尽管他还是在担心。

  ⒉恐怖症:恐怖症和强迫症都有焦虑,都属于焦虑障碍,都有回避行为,某些强迫症病人也有某些恐怖特征,如对污染的过度害怕,称强迫性恐怖【5】。可是,恐怖症必有恐怖,而强迫性仪式动作缺乏恐怖【3】。恐怖症对细菌污染不厌恶,只是恐怖,对细菌污染见到才怕,范围是局部的(例如其他病人或医院),可以完全回避,回避后感到安全【5】,不再担心【5】;强迫性清洁行为对细菌污染感到厌恶加恐怖,对细菌污染想到就怕,范围是广泛的,无法完全回避,即使远离污染源,还在担心(如我是否已经被污染)【5】。对细菌污染的恐怖症与强迫症鉴别见表2

  表2  对细菌污染的恐怖症与强迫症鉴别

  细菌污染

  恐怖症

  强迫症

  感到厌恶

  否

  是

  感到害怕

  见到才怕

  想到就怕

  害怕范围

  局部

  广泛

  完全回避

  能够

  不能

  不暴露细菌污染场面时

  不再担心

  还在担心

  ⒊心境恶劣:心境恶劣和强迫性对立观念都会冒出最不愿想的事情,但心境恶劣的内容(病态的先占观念)与基础心境一致,而强迫性对立观念的内容与基础心境无关。例如,病人想到死去的人就害怕,总想坟山上的事,想父母去世时的事;见到老人,就想到老人要死了,想自己死的痛苦过程,这与病人的恶劣心境一致。又如,病人一见到尊敬的老师,内心就想到咒骂他,这与他对老师的真实态度无关。

  ㈤意志行为

  ⒈意志缺乏/意志减退:意志缺乏是认为没必要做这件事,所以不做(如感到自己不脏,无需洗澡,故不洗);意志减退是认为有必要做这件事,只是力不从心,或没有兴趣,所以不做(如感到自己脏,需要洗澡,但没劲洗,故没洗);强迫性检查病人是认为有必要做这件事,只是一做这件事就会没完没了,为回避这种没完没了,所以不做(如感到自己脏,需要洗澡,但一洗就要洗三小时,所以忍住不洗)。

  ⒉刻板言语:刻板言语是病人无目的地反复讲一句话,而强迫性疑虑病人是害怕自己没讲清楚而反复讲一句话,是有目的的反复。例如母亲问病人,“你吃过了”,病人答:“我吃过了,我吃过了,我吃过了,……”一直讲到对方答应为止,问病人才知道,自己感觉没说清楚,所以反复讲,直到感觉自己讲清楚了,就不讲了,这是强迫性疑虑。

  ⒊刻板行为:精神分裂症病人反复做重复动作,医生多次询问,病人未刻意隐瞒,但仍解释不出重复动作的意义,要考虑是刻板行为,不是强迫行为。因为刻板行为是无目的的行为,当然解释不出任何意义,而强迫行为是强迫观念的结果,必然能解释出有何意义。

  ⒋强制性行为与强迫行为:强制性行为是异己的力量驱使自己反复做,而强迫行为是自己的力量驱使自己反复做。例如,女病人反复洗手多年,长期服抗强迫药无效,一细问,她说不是自己在洗手,是有股力量驱使她身不由己的洗手,这是强制性行为,应当用抗精神病药治疗。

  ⒌强迫动作与成瘾行为:强迫动作和成瘾行为都有重复行为,但强迫动作无愉快感或满足感,而成瘾行为有愉快感或满足感[6]。

  三.强迫症与其他精神疾病的的鉴别

  ㈠精神分裂症

  ⒈考虑精神分裂症的强迫症状:⑴无自知力:强迫症状应有自知力,如自知力差,不感痛苦,无求治欲,甚至拒绝治疗,倾向考虑精神分裂症,但还要有其他分裂症状方能诊断。强迫症状如无自知力,又涉及被害内容,那就不是强迫,而是妄想。例如,病人抄法文作业,写的很整齐,但最后一个字写错了,用透明胶粘了一下,感到不满意,怕人家说他对法文不尊重,会判他死刑,所以撕去一页重写,撕后本⑵内容荒谬:强迫性疑虑因为不确定性,所以正常人能轻易确定的事,病人确定不了,因而会提出很荒谬的问题,例如:我对着人呼吸会死人吗?打喷嚏怕溅死人吗?抓痒会害死人吗?咳嗽会咳死人吗?放屁会震死隔壁的人吗?打哈欠会不会打死人?指甲会不会缠死人?想不通就报110,证明自己没有杀人,没有害人。看到一粒饭,就问舅舅,“你不要笑我,这是不是死人?”故仅凭强迫的内容荒谬,不能成为精神分裂症的诊断证据,只能成为挖掘分裂症状的线索。只有当存在分裂症状时,才能诊断精神分裂症【2】。⑶说不清楚:强迫症病人能说清楚重复行为时是怎样想的,精神分裂症的重复行为则不一定能说清楚,如前述,说不清理由的是刻板症状,而非强迫行为;强迫症病人愿意配合医生说清楚,精神分裂症可能不愿配合医生说清楚,不愿配合应考虑有无情感淡漠。

  ⒉强迫症允许有一过性分裂症状:强迫症病人试图抵抗强迫观念,但在很严重的强迫症病人,病人可一过性放弃与症状作斗争,此时,强迫观念转化成妄想,或很严重的强迫症病人表象鲜明到一过性幻觉的程度,可能诱导医生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随访资料揭示,许多真正的强迫症病人可能发生精神病失代偿,但从不发展为精神分裂症,此时应诊断为伴精神病特征的强迫症【7】。这种妄想、幻觉应当是原来强迫症状的延伸,就像是心因性精神障碍的幻觉一定是与心因密切相关一样,而不应当是孤立于强迫之外的精神病症状(如情感淡漠)。

  例如, 30岁的强迫症病人,总冒出自己要冲动杀人的念头,并担心自己是否已经杀了人。一次从公司厕所出来,走在走廊上,看到前面象是一个人,一把刀插在他胸前,这个人是半身像,连脸都没有看清楚,也不知是男是女,但他还是相信看到的是人(真性幻视也可不完整、不清晰),所以病人心情特别紧张,背景本应是墙上的格子,但看到的却是空旷的(阴性幻觉),持续只有几秒钟。前两天趴在桌上与同事说话,突然看见同事的脖子上有发黑的液体流出来,持续2~3秒(真性幻觉也可不鲜明),担心是自己划的,故很紧张。中午躺在那里睡觉,眼睛闭着,距身左侧1米处有个身影,看不清,只是局部,旁边有一把刀飞过来,那身影的体内就象倒油一样,有液体往外流,自己理解为出血,整个场景是黑白的,没有颜色(假性幻视)。这里的幻视都与强迫内容密切相关,且持续时间极短,因此维持强迫症诊断,当然,治疗上应针对幻视加用抗精神病药。

  ⒊伴强迫症状的精神分裂症:⑴升格为精神分裂症:强迫症病人一旦检出孤立于强迫之外的精神病症状,就诊断为伴强迫特征的精神分裂症。但如果强迫症仅出现假性幻觉,可看做是强迫表象过度鲜明化的结果,假性幻觉不一定是精神病理性的,不足以诊断精神分裂症,而真性幻觉才是严重精神疾病的指证【1】。⑵强迫症与精神分裂症相互转化:Sullivan(1956)声明,精神分裂症和强迫症可能由一种转换为另一种,过一段时间可能再转换回来。我们比较容易接受由强迫症逐渐发展为精神分裂症,例如,先有强迫,后逐渐出现幻觉、妄想、淡漠、意志缺乏,更正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但一旦诊断精神分裂症,再更正为强迫症,就很难让医生接受。我们遇到2例男学生,开始有1~2个月的强迫和关系妄想,诊断精神分裂症,以后5~6年,强迫症状成了唯一顽固的主诉,关系妄想始终不再现,医生集中治疗强迫症,因为诊断是精神分裂症,故不得不长期维持小剂量抗精神病药,这时的抗精神病药已经成了多余。喻东山认为,在精神分裂症缓解2年后,只剩下强迫症状,可改诊断为强迫症,但不否认以前为精神分裂症,以前的精神分裂症已经痊愈了。

  ⒋下两个诊断:如果把有强迫症和独立于强迫之外的分裂症状下两个诊断,既容易操作,又便于治疗, DSM-Ⅳ-TR也允许同时诊断这两种疾病。可是,国内医生在临床实践中,不到了冲突无法解决的地步,不同时诊断两种精神疾病。

  ㈡心境障碍

  ⒈抑郁症:当强迫伴抑郁时,如果先强迫,后抑郁,强迫症状多于抑郁症状,强迫时间长于抑郁时间,就诊断强迫症;如果先抑郁,后强迫,抑郁症状多于强迫症状,抑郁时间长于强迫时间,就诊断抑郁症。这种提法已将强迫和抑郁的诊断等级划到同一水平上。但是,当强迫和抑郁症状相当时,又按照抑郁诊断等级高于强迫的原则,就诊断抑郁症了,对诊断等级的应用此时使用了双重标准。

  下两个诊断。DSM-Ⅲ-R不排斥在存在抑郁症的前提下,再诊断强迫症。但规定:强迫观念不是指受内疚支配的思维反刍内容(如我拖累了家人,对不起家人)【5】。

  可交替诊断。许多强迫症病人倾向既往有抑郁发作史,抑郁缓解2个月以上就称痊愈,如果这次发的是强迫,就诊断强迫症,不因上次的抑郁发作而诊断抑郁症【5】。

  治疗的重叠。强迫症和抑郁症有治疗重叠部分,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增加5-羟色胺能,迟钝情感,既治疗强迫,又治疗抑郁;强迫症和抑郁症治疗也有不重叠部分,去甲肾上腺素回收抑制剂增加去甲肾上腺素能,治疗强迫无效,但治疗抑郁有效;强迫症和抑郁症治疗也有相反的部分,拟多巴胺药物可能恶化强迫症,但治疗抑郁症。

  ⒉双相障碍:如果强迫症和双相障碍独立存在,应下两个诊断。如果强迫症治疗过程中冒出躁狂症,则添加双相障碍(躁狂相)诊断。例如,一位病人开始发强迫症状数年,服三环抗抑郁药后促发轻躁狂,此时不看作是药物引起的轻躁狂反应,而下强迫症和双相障碍(轻躁狂相)两个诊断【4】。

  ⒊治疗:在心境障碍背景下的强迫症,用电抽搐治疗有效【2】。

  ㈢恐怖症

  病人可能既患恐怖,又患强迫,此时可下两种诊断,这两种病的治疗方法有重叠部分,例如, 5-羟色胺回收抑制剂迟钝情感,对两种疾病治疗都有效;但这两种病的治疗方法也有不重叠部分,如苯二氮卓类药物治疗强迫无效,而治疗恐怖有效。

  上述内容均见于 喻东山等主编“精神病症状学”一书,该书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于2014年4月初出版,定价38元,40余万字,550多页,预订者将你的邮编、详细收件地址、姓名和手机号、预订精神病症状学本数,经yds1960@163.com发给我,书出后寄书给你,拿到书后你按照寄出地点经邮局寄38元/本给喻东山即可。

  想看 喻东山的“抗抑郁药的作用原理和选择”讲座,点击视频网址:http://video.baidu.com/v?word=%D3%F7%B6%AB%C9%BD&ct=301989888&rn=20&pn=0&db=0&s=0&fbl=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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