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以强迫症状为主要表现的神经症。强迫症状的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和反强迫并存,二者的强烈冲突使病人感到焦虑和痛苦;病人体验到观念和冲突来源于自我,但违反自己的意愿,虽极力抵抗却无法控制;病人也意识到强迫症状的异常性,但无法摆脱。病程迁延,社会功能受损。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精神科王育红
病因及发病机制:遗传因素;神经生化因素;心理学理论。
临床表现:
强迫观念的共同特征:⑴反复进入意识当中的观念、情感、表象或意向;⑵来源于自己;⑶没现实意义,是不需要的和多余的;⑷想摆脱却无能为力;⑸痛苦感;⑹为减轻内心的焦虑常伴发强迫行为。强迫意向。强迫行为。
诊断(CCMD-3):
1 符合神经症的诊断标准;2 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相,表现为下述形式之一或混合;3 排除其它精神障碍的继发性强迫症状。
鉴别诊断:
器质性疾病所导致的强迫综合征;恐怖性神经症;广泛性焦虑;疑病症状;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妄想。
治疗:
药物治疗:氯丙咪嗪(剂量并不低于治疗抑郁的剂量,一般为250~350毫克/日,起效在2~3周,强迫症状明显缓解在8~12周,产生治疗效应后治疗剂量的氯丙咪嗪应维持3~6月,6月后缓慢减量);SSRI(高于抗抑郁的剂量);SSRI合并使用氯丙咪嗪;抗强迫增强剂(氯硝西泮、碳酸锂);MAOI。
行为治疗:暴露和反应预防。
电抽搐治疗:
精神外科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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