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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
个旅游黄金周就要到了。为此,本报特列举2005年具有代表性的旅游投诉案例,并请专家点评,希望给将在春节黄金周出游的读者提供维权借鉴。
案例
随意降低旅游标准
去年6月,王女士参加了省城
家旅行社海南双飞五日旅游团,合同中注明入住四星级海景房。但王女士发现,入住的是正参加四星级评定的三星级酒店。
点评:游客在出游途中若被旅行社擅自降低住宿等级标准,应及时向导游反映,若不能调换,需要导游写住宿降级证明或自留宾馆材料做投诉证明。
案例二 无故增减旅游项目
去年9月,王某参加
旅行社的赴泰7日游。在出行前,王某已向旅行社支付自费项目费用1000元。旅游期间,导游擅自减少两个自费项目景点。之后,泰国导游又强行让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强迫游客支付1500元人民币。
点评:如果在游客不同意或不知情的情况下,旅行社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组团社应退还这部分费用,并承担额度为被增加或减少的项目费20%的违约金。
案例三 导游擅自变更行程
去年,李某参加
旅行社的昆明、
理、丽江、版纳双飞八日游,在玉龙雪山,旅行社未经游客同意,将价格便宜的小索道游更改成
索道,让游客多花费六七十元。
点评:在没有任何原因的情况下变更行程,旅行社需自己承担游客进行
索道游览的费用,且退还小索道费用。
业内人士认为,游客应在游前、游时多方注意,既要有维权意识,更要有维权技巧。维权要理智,有时“过分维权”会对自己及
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飞机出现晚点产生的损失,旅行社对此并不负责任,游客不应拒绝乘坐。
本报记者高萱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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