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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三医院 蒋梅君 主治医师
电烧伤以Ⅲ-Ⅳ度烧伤为主,破坏性较重,药物治疗非首选方法。电烧伤时,无论烧伤面积的大小,或皮损程度深浅,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便于得以正确的处理。如果肢体出现肿胀或局部焦痂时,可通过焦痂减张术及负压吸引,使肢体快速消肿,尽可能以保肢为主要原则。再用带蒂皮瓣、游离皮瓣等修复创面。必要时,进行整形以恢复美观。对局部创面均要引起足够重视,以免延误治疗而造成创面溃烂、血管破裂,甚至危及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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