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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儿童医院 谢利剑 主任医师
得了川崎病以后,复查其实有一整套的规范和标准。因为川崎病最大的后遗症,或者临床医生最担心的就是心血管的损害,尤其是冠状动脉的损害。通常根据是否合并心血管病变,来决定具体的复查方式:1、没有合并心血管病变:对没有合并冠状动脉病变的川崎病的随访,是出院以后第1个月、第2个月、第3个月各随访1次,每次随访炎症指标、心电图、超声心电图,观察是否有心肌的病变、心脏缺血、冠状动脉的损害,以及炎性指标有无改善。如果都改善以后,到了病程的第6个月再随访1次,如果一切正常就停药,可以正常预防接种,以后每年随访1次,随访满5年即可。这是没有合并心血管病变的川崎病的复查;2、合并心血管病变:如果川崎病合并心血管病变,要视这个病变的程度来决定是否要增加随访的指标或者频率。例如患者合并一个巨大的冠状动脉瘤,同时合并有血栓,一开始在药物上,会用到一些抗凝药物,比如华法林,一开始2-3周就要做1次随访,来调整华法林使用的最佳药物浓度或者药物剂量。达到平衡以后,才能够逐步放缓随访或者复查的时间频率,这个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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