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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管雯娜 主任医师
怀孕后孕妇自身机体各个系统都会发生相应的改变,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通常无需进行孕妇的心脏彩超检查。
但是到孕晚期时,部分孕妇可能会出现心慌、气短、胸闷等情况,其主要原因是在于孕期血流动力学的变化,尤其是32-34周以后,心脏的负担相对较重,以上症状也可能会加重。
此时则非常有必要进行孕妇的超声心脏检查,以排除孕妇的心脏器质性病变,如果没有器质性病变,单纯休息即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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