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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白求恩医院 李蕊 主任医师
高血压患者妊娠存在一定风险,一般在妊娠前孕妇要进行危险评估,如果是轻度高血压,没有相应脏器功能受损,则允许妊娠;如果血压增高比较明显,特别是合并靶器官损害的患者,则不建议妊娠。因为妊娠中晚期产后血容量明显增加,可以明显导致患者血压进一步增高。
妊娠时有一种疾病称为妊高征,女性在妊娠前血压正常,妊娠后出现血压的增高。对于妊娠前血压增高的患者,在妊娠时可以导致血压急剧增高,从而可以导致产妇出现靶器官损害,比如脑出血、心衰、肾脏损害等。此外,对于胎儿也有一定的影响,可以导致胎儿发育迟缓、死胎、胎内窘迫等。如果妊娠合并高血压需要采取降压药物的处理,同时需要注意改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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