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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朱毓纯 副主任医师
妊娠期和哺乳期,在药物使用方面存在禁忌,利巴韦林属于妊娠期禁用药物。根据以往的妊娠期和哺乳期药物分类,分为A、B、C、D和X类,X类是确定对胎儿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孕期一定不能使用,利巴韦林就属于此类药物,利巴韦林是抗病毒药物,但由于有致畸性,因此在孕期一定不可以使用。 A、B、C、D、X是以前对于妊娠期药物的分类,现在对于妊娠期药物的分类,主要基于临床研究的数据,决定是否可以用药。如果动物实验,以及人体的临床观察试验,表明药物有致畸作用,就不建议使用。部分药物虽然可能有害,但由于病情需要,必须使用,对于这种药物,应权衡对母体疾病的治疗作用,以及对胎儿的有害作用,最终决定是否需要使用。利巴韦林也能通过乳汁影响新生儿,在哺乳期时,也不可以使用,因此怀孕后不能使用利巴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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