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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范翠芳 主任医师
唐筛临床称为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妊娠16-20周即4-5个月可以进行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是为筛查21-三体综合征,必须尽早筛查,为产前诊断预留时间。如果筛查过晚,发现异常或高风险再进行产前诊断,诊断2-3周才会出结果,出结果后需要终止妊娠,较晚可能造成伤害。患者妊娠12周以后可以进行无创产前DNA检测,如果发现高风险,16-26周期间可以进行羊水穿刺明确诊断,如果为确诊21-三体综合征需要终止妊娠。如果其他染色体异常,需要进一步决定是否继续妊娠,进行四维超声检查即大排畸检查前进行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可为孕妇优生、优育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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