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医生
西安市中心医院 伊恩晖 主任医师
医生不建议散瞳1个月后再配眼镜,但也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6岁以前的患者用阿托品慢性散瞳验光,建议3周进行复光。慢性阿托品瞳孔点3天药以后,恢复到正常的时间是3周,因此1个月时间原则上可以进行验光配镜。有时候时间隔得太长,孩子的发育很快,如果以以前的资料来给孩子进行验光配镜,会有一些误差,可能不是很合适。但慢性散瞳的孩子,因为本来就要等3周去复光,去再做一次验光再去配镜,如果是1个月的时间晚1周,也可以接受;2、10-18岁的孩子发育较快,如果是进行快速的瞳孔验光,再隔1个月再去复查,有可能由于发育,会有引起一些度数的变化,因此医生不建议散瞳1个月以后再进行验光。

12096时长01:54
上海第六人民医院
41375时长01:49
西安中心医院
27189时长01:46
上海第六人民医院
20398时长02:02
上海第六人民医院
15884时长02:18
西安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