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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毓璜顶医院 赵璐杰 副主任医师
一般透析患者不建议一周透析一次,建议病人一周三次。但是极个别情况,考虑一周一次,见于以下几种情况:
1、患者腹膜透析加血液透析进行联合透析;
2、患者残余肾功能好,每次尿量基本正常,肌酐水平不是特别高;
3、终末期患者不能耐受透析,但是水分特别多情况下;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下,为了解决基本生命需求,最好一周三次,同时结合进行血液灌流和血液滤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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