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超过**35周岁**以上怀孕生育的,都会称之为高龄孕妇。
在我国,规定35周岁为高龄孕妇的界定,超过35岁以后怀孕生育有增加危险性。
高龄孕妇的增加危险性包括身体内的激素水平失调,免疫系统或基因染色体出现异常;子宫收缩力差,容易并发出血多、宫缩乏力、产程延长、产程停滞等;容易合并高血压、糖尿病,孕前有可能血压、血糖增高,容易发生一系列并发症,危及母儿生命的安全;生殖能力下降,免疫力减弱,流产率明显增加等。
因此,高龄孕妇在备孕和怀孕期间应该做好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以确保母婴的健康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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