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导致的休克大多是低血容量休克,失血量在总血液量20%以内一般不会出现休克,失血量大于30%,多会出现休克现象。休克在临床上分为轻、中、重三个等级:
1. 轻度休克:失血量不超过20%,会导致皮肤、脂肪、骨骼肌、骨等能耐受缺血的器官血流量下降,血液重新被分布到重要器官。患者常表现为感到寒冷、皮肤苍白、湿冷、颈静脉平坦、尿液浓缩等现象。
2. 中度休克:失血量占总血液量的20%-40%,胰脏、脾、肾等对缺血耐受性差的器官灌注减少,患者会出现面色苍白、口渴、口唇和四肢发绀、四肢厥冷、呼吸浅表急促。
3. 重度休克:失血量大于40%,此时脑和心脏的灌注量下降,面色晦暗、口唇和肢端青紫、四肢厥冷、呼吸急促或呈潮式呼吸,表现代偿性酸中毒、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及多器官功能障碍。
患者发生失血后休克,要立即就医或抢救,建立静脉通路,进行液体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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