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性心脏病的治疗原则,主要集中于去除病因和逆转心室重构。首先应该在高血压性心脏病未发生前,就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治疗高血压。对原发性高血压病应根据分级治疗的原则,选用合适的降压药和其他非药物治疗措施,使血压控制在较适宜的水平,避免增加心脏负担的因素,以防发生心力衰竭。对于继发性高血压,要针对引起血压升高的原发病进行治疗。同时采取降压措施,使血压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防止和延缓心脏病发生。
由于外周阻力增加的机械因素、交感神经激动释放儿茶酚胺物质以及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在循环和心肌局部的激活,使心肌组织发生结构改变,心肌肥厚、胶原纤维增多,间质纤维化,生化反应和功能也发生相应变化,以上过程,称为心肌重构。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能抑制RAAS系统,减少心室重构,延缓高血压性心脏病进程,是高血压伴随心肌损害的首选药物,ACEI不能耐受者,可用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替代。
高血压性心脏病患者,早期仅有左室肥厚而无临床表现者,即可使用ACEI,以延缓疾病进展。出现左心功能不全症状者,应联用袢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和ACEI药物,减轻心脏负担,避免上唿吸道感染、吸烟饮酒、过度劳累等。如进入左心收缩功能失代偿期,则在上述基础加用地高辛和螺内酯,根据病情使用硝酸酯类、正性肌力药物等改善症状。同时治疗各种合并症,如高脂血症、糖尿病、冠心病、快速性心律失常等,延缓病程,减少心力衰竭急性发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