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的概述

    发布时间:2016-03-02   来源:中华康网   

  脊髓损伤(spinal cord injury)常由脊柱骨折、脱位,或火器伤引起,多见于车祸,跌倒和坠下,运动创伤、挤压伤和枪伤。脊髓损伤是重要的致残因素,常遗留严重的残疾,包括运动功能丧失(瘫痪),感觉障碍、膀胱排尿功能紊乱,肌痉挛,关节挛缩、疼痛、褥疮、心理障碍、性功能不全,甚至呼吸障碍。在中医学属外伤瘀血所致“腰痛”、“痿证”、“癃闭”等病证范畴。

  脊髓损伤可分为脊髓震荡(又称脊髓休克)、脊髓受压和脊髓断裂等。中国骨与关节研究所的《中国骨与关节杂志》中指出。脊髓损伤可根据其功能障碍程度,分为暂时性、不完全性和完全性3种;根据脊髓损伤平面的高低,分为高位与低位2种。损伤在颈膨大或其以上者,则出现高位截瘫i损伤在颈膨大以下者,不论损伤平面上胸段或腰段,则仅出现下肢瘫痪。称低位截瘫。高位截瘫上肢和下肢均瘫痪。

  脊髓损伤康复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残余功能,以代偿已丧失的部分功能,如下肢截竣,丧失移动身体及走步功能,充分发挥上肢肌力及躯干肌力以移动身体及用拐走步,就部分地代偿了下肢功能。是指由于外界直接或间接因素导致脊髓损伤,在损害的相应节段出现各种运动、感觉和括约肌功能障碍,肌张力异常及病理反射等的相应改变。脊髓损伤的程度和临床表现取决于原发性损伤的部位和性质。

  脊髓损伤可分为原发性脊髓损伤与继发性脊髓损伤。前者是指外力直接或间接作用于脊髓所造成的损伤。后者是指外力所造成的脊髓水肿、椎管内小血管出血形成血肿、压缩性骨折以及破碎的椎间盘组织等形成脊髓压迫所造成的脊髓的进一步损害。实验研究证明,原发性脊髓损伤常常是局部的、不完全性的,而损伤后在局部有大量儿茶酚胺类神经递质如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等的释放和蓄积,使脊髓局部微血管痉挛、缺血,血管通透性增加,小静脉破裂,产生继发性出血性坏死。这种脊髓损伤后脊髓中心部分大面积出血性坏死的自毁现象简称为出血性坏死,是脊髓损伤后继发的重要病理过程。 脊髓损伤是脊柱骨折的严重并发症,由于椎体的移位或碎骨片突出于椎管内,使脊髓或马尾神经产生不同程度的损伤。胸腰段损伤使下肢的感觉与运动产生障碍,称为截瘫,而颈段脊髓损伤后,双上肢也有神经功能障碍,为四肢瘫痪,简称“四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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