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费用报销

    发布时间:2016-04-05   来源:中华康网   

  参保居民在市内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入院时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出院时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报销,不需要再回去报销。根据〔2010〕263 号文件精神,0—14 周岁(含 14 周岁)儿童,在 2010 年 9 月 1 日后新发的先天性心脏病(只包括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实行定额付费。付费标准分别为:

  1、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常规手术治疗费 2.5 万元,介入治疗费 3 万元。

  2、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常规手术治疗费,3 岁以上儿童患者2.5 万元,1—3 岁儿童患者 4 万元,1 岁以下儿童患者 5 万元;介入治疗费 4 万元。

  3、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常规手术治疗费,新生儿、小婴儿(3 个月以下)需急诊或限期手术的为 3 万元,其他儿童患者1.5 万元;介入治疗费 3 万元。

  4、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常规手术治疗费 3 万元,介入治疗费 2.2 万元;目前定点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医院(10 家)已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由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定点医院治疗定额付费标准的 70%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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