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近视眼的原因,至今看法仍不统一,但归结起来不外于遗传和环境两大因素。人的视觉器官是适应外界光的不断变化而变异和进化的。现就遗传和环境对眼的影响分述如下。
(1)高度近视:胡诞宁等对61个家系调查发现:①双亲均有高度近视,子代12人均为高度近视(100%);②双亲之一有高度近视,子代又有人发病者(指示双亲中另一方为杂合子),在40个子女中23人高度近视(57.5%),与预期的发生率 (50%)相比,P>0.05;③双亲表现正常,子代有人发病的25个家庭(指示双亲均为杂合子),在197个子女中68人发病,经用Winburg和Lenz矫正法后,其发病率分别为21.3%和22.2%,与预期的25%相比,P>0.05。此三者均符合常染色体的隐性遗传规律,但可受环境因素的影响使其表现程度减轻或外显不全。高度近视者,如与表现型正常者结婚,有18%~24%的机会是与杂合子者通婚,有可能生出高度近视的子女。因此,可较有把握地认为我国的高度近视为常染色体的隐性遗传。
(2)单纯近视:即低、中度近视,系指屈光度在6.0D以下的近视或近视散光。一般无明显的眼底变化,矫正视力可以正常,是最常见的一种屈光不正。在双生子调查中发现,无论近视一致率还是屈光度差值,都是同卵间的相同程度大于异卵,统计学处理有显著性意义,并提示遗传因素在近视发生中起到重要作用。根据本组相关系数计算,近视遗传度为61%。进行双生子测定,得出遗传指数为65%。眼轴、角膜曲率半径和前房深度的遗传指数分别为55.5%,49.1%,72.1%。有人在上海高中学生一级亲属调查计算遗传度为50.5%,即遗传和环境对近视的发生约各占一半。因此推论,单纯近视为多因子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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