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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迟骋 副主任医师
洗胃时应让患者采取左侧卧位,头下倾120°为宜。避免在洗胃过程中由于恶心、呕吐,造成患者误吸,发生窒息或吸入性肺炎。洗胃通常是挽救经口中毒患者生命的有效措施之一,但是通常6小时之内洗胃有意义,超过6小时的洗胃意义较小。但对于重度中毒,特别是缺乏特效解毒药的患者,超过6小时仍旧可以酌情洗胃。如果患者服用强酸、强碱类腐蚀性物质,禁忌洗胃,因为洗胃过程中会导致消化道新损伤。如果患者存在活动性上消化道出血,或者食管-胃底静脉曲张,洗胃过程中会导致消化道大出血,从而危及生命。因此上述两种情况禁忌洗胃。昏迷患者应给予气道保护,如先给予患者气管插管,避免洗胃过程中由于呕吐导致误吸,发生窒息或者吸入性肺炎。洗胃过程中,应严格监测患者心率、血压以及血氧,一旦发生血氧下降或剧烈呛咳,或洗胃过程中出现鲜血,均应立即停止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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