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学生签“生死状” 仅是担心隐瞒病情?

    发布时间:2016-09-28   来源:中华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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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些人清楚自己的病情不适合某项测试,学校也尽到了告知义务,发生意外后却将自己的责任推脱得一干二净,以弱势群体自居,试图从校方那里谋取赔偿。二是部分人依然钟情于“以闹维权”,靠拉横幅或围堵所谓的“责任方”来施加压力,给他人带来负面影响。

更有一些地方政府基于各种不当考虑,强迫无责方补偿所谓弱势受害方,且在发生意外后苛责迁怒于管理方。如笔者所在县城今年暑期有学生溺水身亡后,教育部门便强制所有教师立即到校开会,于两日内联系家长签订一纸“安全事项告知书”,要知道,此类告知书及告知事项已为每个老师耳熟能详,时时刻刻对学生及家长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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