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19日,周大伯跟团参加海宁市一家旅行社组织的三清山旅游。可没想到,这次出游却断送了自己的性命。大伯的家属伤心之下把旅行社告到了海宁法院。周大伯的家属李女士起诉称,当天周大伯在乘坐大巴的过程中多次感到身体不适,但未引起导游的重视,导游也没提供急救措施。历经八个小时到达目的地后,周大伯突然昏厥,导游也只是着急大哭并没有采取急救措施,等救护车赶到把他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李女士认为,被告旅行社作为专业的旅游服务提供者,却在组织旅游活动中没有提供专业导游和必要应急物品,应该承担赔偿责任。要求被告旅行社赔偿损失96万余元。
而被告方却觉得很委屈,“在整个旅行过程中我们不存在任何过错。其次,事后调查发现,周大伯是患有病情的,这一点他在报名时隐瞒了,没有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