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的组织协调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把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纳入卫生计生重点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并完善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的管理流程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信息生成、审核、传播、监管和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健康教育信息生成与传播的全流程管理。引导卫生计生专业机构和人员,以及本系统外提供健康类信息服务的机构、组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生成、传播、转载、审核和监管健康教育信息。
(二)增强能力建设。
通过培训、研讨和交流等活动,提升卫生计生机构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的能力。加强健康教育信息服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计生专干在健康教育信息服务中的作用。
提升与媒体的合作能力。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和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开展健康教育信息服务工作。建立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信息服务媒体联盟,加强各类健康信息平台的沟通合作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动员媒体围绕重点健康问题按照统一口径开展健康传播工作,形成合力和传播声势,达到健康教育信息传播效果最大化。
(三)严格督导检查。
建立完善健康教育信息服务管理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注重对工作谋划、开展、推进和考评的全过程管理。特别是要完善考评机制,抓好对各项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多种措施了解实情、注重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