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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避孕是女性避孕的常用方法之一,避孕药种类很多,有短效避孕药、长效避孕药、探亲避孕药、皮下埋植避孕药、外用避孕药等,但是以下人群不宜使用药物避孕的方法。
1、严重心血管疾病、高血压者不宜服用;
2、急、慢性肝炎或肾炎患者不宜服用;
3、血液病或血栓性疾病患者不宜服用;
4、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控制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不宜服用;
5、恶性肿瘤、癌前病变子宫或乳房肿块患者不宜服用;
6、哺乳期不宜服用,因避孕药抑制乳汁分泌,并使其蛋白质、脂肪含量下降;
7、产后未满半年或月经未来潮者不宜服用;
8、月经稀少或年龄>45岁者不宜服用;
9、年龄>35岁的吸烟女性不宜长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10、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者不宜服用。
参考资料:[1]任成山,王甲汉,牛广政,等.现代临床疾病防治学 下册.第1版[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