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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避孕是女性避孕的常用方法之一,药物不良反应主要有类早孕反应、月经影响、体重增加、色素沉着以及其他影响等。
1、类早孕反应:服药后可出现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症状。一般3个月内多能自然消失,重者可口服维生素B、维生素C、山莨菪碱或甲氧氯普胺,可缓解症状;
2、月经影响:一般服药后月经变规则,经期缩短,经量减少,痛经减轻或消失。若用药后出现闭经,反映避孕药对下丘脑垂体轴抑制过度,停服避孕药,一般能自然恢复月经来潮,若停药3个月仍无月经来潮者,应给予药物治疗,先用孕激素引起撤退性出血,月经来潮的第5天开始服用促排卵药物,促使卵巢排卵,恢复月经周期;
3、体重增加:可能由避孕药中孕激素成分的弱雄激素活性促进体内合成代谢引起,也可因雌激素使水钠潴留所致;
4、色素沉着:少数女性颜面部皮肤出现淡褐色色素沉着如妊娠期所见,停药后不一定能自然消退;
5、其他影响:长期服用避孕药在停药6个月后妊娠者,随访胎儿无异常发现,遗传学检查无致畸证据。为避免避孕药影响,以停药6个月后再受孕为妥,短期服用者例外。长期服用甾体避孕药不增加生殖器官恶性肿瘤的发生率,由于孕激素的保护作用,可减少子宫内膜癌、卵巢上皮癌的发生。不影响日后生育,不影响子代发育,对人体三大代谢造成的某些改变是暂时性的,停药后可恢复正常。因此长期应用甾体避孕药是安全的,不影响健康。
参考资料:[1]任成山,王甲汉,牛广政,等.现代临床疾病防治学 下册.第1版[M].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