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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是指住院患者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但在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黏膜开放性创口或分泌物中培养出细菌,但无任何临床症状,为细菌定植;
2、由物理性或化学性刺激引起的炎症反应;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的感染(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如单纯疱疹病毒、水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虫或水痘等;
4、全身感染的迁徙性病灶或原有的慢性感染复发,不能证明确系医院内获得者;
5、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参考资料:[1]李兰娟,任红.传染病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各型重症肝炎、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腹水、急性戊型肝炎、急性甲型肝炎、急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肝炎、脂肪肝、肝脏肿瘤等各种肝脏疾病及肾综合症出血热等危重传染性疾病。


急性戊型肝炎、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腹水、急性甲型肝炎、急性肝炎、脂肪肝、肝脏肿瘤等各种肝脏疾病及肾综合症出血热等危重传染性疾病。




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乙肝、甲肝、戊肝、丙肝、传染性肝炎肝硬化、药物性肝炎、肾综合征出血热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