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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病的控制策略与措施包括全程督导化学治疗、病例报告和转诊、病例登记和管理、卡介苗接种、预防性化学治疗。
1、全程督导化学治疗:全程督导化疗是指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每次用药都必须在医务人员或经培训的家庭督导员的直接监督下进行,因故未用药时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按医嘱规律用药。督导化疗可以提高治疗依从性和治愈率,并减少多耐药病例的发生;
2、病例报告和转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肺结核属于乙类传染病。各级医疗预防机构要专人负责,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肺结核疫情。同时要做好转诊工作;
3、病例登记和管理:由于肺结核具有病程较长,易复发和具有传染性等特点,必须要长期随访,掌握患者从发病、治疗到治愈的全过程。通过对确诊肺结核病例的登记达到掌握疫情和便于管理的目的;
4、卡介苗接种:普遍认为卡介苗接种对预防成年人肺结核的效果很差,但对预防常发生在儿童的结核性脑膜炎和粟粒型结核有较好作用。新生儿进行卡介苗接种后,仍须注意采取与肺结核患者隔离的措施;
5、预防性化学治疗:主要应用于受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易发病的高危人群,包括HIV感染者、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未经治疗的肺部硬结纤维病灶(无活动性)、矽肺、糖尿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者、吸毒者、营养不良者、儿童青少年结核菌素试验硬结直径≥15mm者等。
参考资料:[1]葛均波,徐永健.内科学.第8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


各型重症肝炎、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腹水、急性戊型肝炎、急性甲型肝炎、急性病毒性肝炎、急性肝炎、脂肪肝、肝脏肿瘤等各种肝脏疾病及肾综合症出血热等危重传染性疾病。


急性戊型肝炎、慢性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肝硬化腹水、急性甲型肝炎、急性肝炎、脂肪肝、肝脏肿瘤等各种肝脏疾病及肾综合症出血热等危重传染性疾病。




病毒性肝炎、手足口病、乙肝、甲肝、戊肝、丙肝、传染性肝炎肝硬化、药物性肝炎、肾综合征出血热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