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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放疗可分为术后放疗、术前放疗、复发肿瘤的放射治疗等,其常见作用如下:
1、术后放疗:常用于根治术或改良根治术后有腋淋巴结转移的患者,照射锁骨上及内乳区淋巴结。亦有用于肿瘤位于乳房中央或内侧而无腋淋巴结转移的病例,照射锁骨上及内乳区。如病灶位于乳房外侧而无腋淋巴结转移者,一般不需术后照射。保留乳房手术后常规需做放射治疗,可以减少局部复发,靶区范围包括整个乳房、腋尾部乳腺组织。
2、术前放疗:主要用于第Ⅲ期病例或病灶较大、有皮肤水肿者。照射使局部肿瘤缩小,水肿消退,可以提高手术切除率。术前放疗可降低癌细胞的活力,减少术后局部复发及血道播散,提高生存率。炎性乳腺癌可用放射治疗配合化疗。
3、复发肿瘤的放射治疗:对手术野内复发结节或锁骨上淋巴结转移,放射治疗常可取得较好的效果。局限性骨转移灶应用放射治疗的效果也较好,可以减轻疼痛,少数病灶可以钙化。脑转移时可用全脑放射减轻症状。
参考资料:[1]赵玉沛.中华医学百科全书 临床医学 普通外科学[J].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7.6.


主要从事乳腺甲状腺肿瘤和胃肠肿瘤的研究和治疗,从事普外科临床、科研、教学工作20余年,擅长普通外科的微创手术,尤其对乳腺甲状腺、胃肠良恶性肿瘤微创手术有极其深入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