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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可以使用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替代治疗的注意事项如下:
1、替代治疗的目标是将血清促甲状腺激素(TSH)和甲状腺激素水平控制在正常范围内,其中血清TSH水平最为重要,一般在更换剂量后1个月TSH水平达到新的平衡。
2、替代治疗剂量的个体差异较大,单一个体也会因年龄、体重、环境、疾病的变化而引起治疗剂量的改变,故接受替代治疗的患者需每年监测至少两次血清TSH、T4、T3水平;L-T4的主要不良反应是过量替代容易诱发和加重冠心病、引起骨质疏松,故替代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
3、L-T4通过胎盘的剂量极小,胎儿不能获得替代作用,因此妊娠时母体所需的替代剂量显著加大,一般主张维持血清TSH水平在正常范围上限,以有益于胎儿的正常发育。
4、亚临床甲减患者需要替代治疗的情况有高胆固醇血症、血清TSH>10mU/L、甲状腺自身抗体强阳性,目的是阻止其发展为临床甲减和防止动脉粥样硬化的发生。
参考资料:[1]赵玉沛.中华医学百科全书 临床医学 普通外科学[J].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