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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肺结核停药以后3-6个月左右,各方面的条件具备以后,再考虑怀孕的问题。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所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性疾病,临床主要表现为低热、盗汗、咳嗽、咳痰等表现。肺结核诊断以后,及时的进行抗结核治疗,大多数预后非常的好,可以有效的治愈。但是肺结核有一定的复发几率,并且抗肺结核的药物毒性比较大。
如果肺结核治愈以后,在停药的一段时间内不要着急怀孕,待体内的药物代谢以后,经过多次的复查,没有明显的复发。要注意调整个人的体质,提高自身的免疫力,可以防止怀孕以后的结核复发。一旦怀孕期间结核复发,治疗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有可能会对胎儿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至少要等到停药3-6个月以上,再考虑怀孕的问题。

病毒性肝炎、颅内感染、发热待查等传染病的诊治。


急慢性肝病的诊断和治疗、黄疸查因、肝硬化治疗。

病毒性肝炎抗病毒治疗、重型肝炎进行人工肝治疗。



熟练诊治各型病毒性肝炎、各类急慢性肝病及肝硬化以及感染性疾病。

各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脂肪肝、妊娠期肝病、酒精肝、自身免疫性肝病

各种严重肝病、肝硬化腹水、脑膜炎、腹泻以及各种发热性疾病。

病毒性肝炎、慢性肝炎肝纤维化;重症肝炎、晚期肝硬化、多器官功能衰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