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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患者怀孕,孩子是可以要的。梅毒不是流产的适应症,做好相关检查,并做正规治疗,是可以保证胎儿健康的。发现梅毒感染的孕妇,一般进行规范的青霉素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定期进行随访和疗效评价,对复发或再感染者应追加治疗。
孕早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于孕早期和孕晚期各进行一个疗程的治疗,共两个疗程;
孕中期、孕晚期发现的感染孕妇,应立刻给予两个疗程的治疗,两个疗程之间,需要间隔四周以上,第二个疗程应当在孕晚期开始,最好分娩前一个月完成。
胎儿出生时要做好检测,根据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滴度,决定是进行预防性治疗,还是足疗程治疗。


面部损容性皮肤病、皮肤护理与美容咨询、红斑狼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