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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主要根据视力以及视野结果来判定分级。视力最严重的表现为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较严重程度是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02,以此类推0.1、0.2、0.3、0.5、0.8都是视力分级标准。视野最严重的是视野小于或等于8%,以此类推,视野小于或等于16%、24%、32%、40%也是分级标准。目前眼部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为一级到十级,其中一级伤残的标准为双眼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
二级伤残标准为一只眼睛有或者是无光感,另外一只眼睛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02,或视野小于或等于8%;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为一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8,双眼矫正视力小于或等于0.8。外伤导致眼睛伤残需要到当地指定的医疗机构去鉴定。

青光眼、白内障。


视网膜脱离、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黄斑疾病及复杂眼外伤的诊断和手术治疗。



青光眼与眼表疾病,在青光眼的诊断与治疗、先天性青光眼及顽固性青光眼的手术治疗积累了丰富经验;对青光眼视神经损害机制及早期青光眼的电生理改变方面及黄兰视野的改变均有较深入的研究。角膜移植技术熟练。


白内障,青光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