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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从怀孕开始到分娩为止,至少要做5次B超。
第一次检查应该选择在怀孕的35-45天左右,确定是否已经怀孕、着床位置,还可以了解胚胎数目及生长情况;
第二次检查选择在怀孕的第11-13+6周之间,该时期要进行早孕期NT检查及早孕期严重结构畸形筛查,同时了解胎儿的基本发育情况;
第三次在怀孕的18-24周之间进行详细系统的胎儿畸形筛查,该时期是进行胎儿畸形筛查的最佳时间段;
第四次时间为30-32周,监测胎儿发育情况,测量胎儿大小,进一步派出重大畸形;
最后一次检查应该选择在怀孕的36-37周左右,对胎儿生长发育再次评估,同时判断分娩方式,为孩子的顺利出生做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