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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指的是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如果只是单纯的耳鸣,一般可以正常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但如果除耳鸣之外,还患有其他疾病,则需要根据疾病的类型以及具体病情判断是否可以接种。
耳鸣并不属于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如果是生理性耳鸣,并且不伴随其他疾病的发生,一般不影响继续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引起耳鸣的原因有很多,如果是外耳道耵聍栓塞、外耳道异物等原因引起的耳鸣,也不会对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产生影响。
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也有可能引起耳鸣,由于慢性疾病患者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出现重症、死亡的概率更高,因此,对于健康状况稳定并且病情得到比较稳定控制的慢性疾病患者,仍然建议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但如果患者正处于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病情未得到控制,则不推荐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此外,如果耳鸣患者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或者既往发生过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疫苗严重过敏反应,则不建议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

慢性复杂感染性疾病治疗,包括难治性肝硬化、慢性病毒性丙肝和乙肝,尤其擅长肝衰竭和晚期肝癌的治疗。

急慢性病毒性肝炎,包括各种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各种转氨酶升高的鉴别诊断;各种原因引起的肝衰竭、肝腹水。

治疗乙肝、丙肝等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急性肝损伤、重型肝病、肝纤维化、肝硬化、肝癌;不明原因的黄疸、发热原因待查等。


乙型肝炎、丙型肝炎、不明原因的转氨酶升高、黄疸、肝纤维化、肝硬化、肝腹水等诊治。



各种传染病的诊断和治疗,尤其擅长乙肝、丙肝及其他各型肝炎、肝硬化、肝癌、肝腹水、消化道出血、黄疸升高、肝功能异常等其他肝脏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甲肝、乙肝、丙肝、戊肝及其他病毒性肝炎和多种传染病、肝损伤原因待查、不明原因发热(FUO)、不明原因黄疸升高、腹痛待查等进行诊治。

治疗各型病毒性肝炎,尤其是乙型肝炎、丙型肝炎抗病毒治疗以及重型肝炎、肝硬化、肝腹水、肝癌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指导病人的合理用药及长期随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