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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在产后42天以内血糖控制标准如下。空腹血糖应该控制在3.3—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应该在4.4—6.7mmol/L。
如果在产后42天需要做75g葡萄糖耐量试验,这时75g葡萄糖耐量试验为异常,说明孕妇在怀孕之前就有糖耐量异常,建议去内分泌科来进行相关的检查和治疗。胎盘娩出后胎盘所分泌的各种拮抗胰岛素很快会从体内排出,因此妊娠期生理变化而导致的妊娠期糖尿病在产后6周应该完全恢复。如果产后6-12周复查OGTT结果正常,可以每3年检查1次血糖,如果有症状提前检查。
如果OGTT确诊糖尿病,应该转入内科治疗。随访时如果发现糖耐量降低应该每年随诊,在每次随访时应对以往妊娠糖尿病进行饮食、运动等方面的教育,告知患者将来出现糖尿病的机会逐渐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