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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盘早剥并不是一定要立即剖腹产,对于确诊0-I级胎盘早剥的孕妇,可能阴道分娩,如果出现胎儿窘迫,或是Ⅱ、Ⅲ级胎盘早剥等情况时,可能需要剖腹产。
一、阴道分娩:
适用于0-I级患者,一般情况良好,病情较轻,以外出血为主,宫口已扩张,估计短时间内可结束分娩。期间需配合人工破膜,必要时滴注缩宫素缩短第二产程。产程中应密切观察心率、血压、宫底高度、阴道出血量以及胎儿宫内状况,发现异常征象,应行剖宫产术。
对20-34+周合并I级胎盘早剥的产妇,尽可能保守治疗延长孕周,孕35周前应用糖皮质激素促进胎肺成熟。注意密切监测胎盘早剥情况,一旦出现明显阴道流血、子宫张力高、凝血功能障碍及胎儿窘迫时应立即终止妊娠。
二、剖腹产:出现以下指征时,建议选择剖腹产。
1、I级胎盘早剥,出现胎儿迫征象者。
2、Ⅱ级胎盘早剥,不能在短时间内结束分娩者。
3、Ⅲ级胎盘早剥,产妇病情恶化胎儿已死,不能立即分娩者。
除此之外,破膜后产程无进展者,以及产妇病情急剧加重危及生命时,不论胎儿是否存活,均应立即行剖宫产。
需要注意的是,剖宫产取出胎儿与胎盘后,立即注射宫缩剂,人工剥离胎盘的同时应促进子宫收缩,发现有子宫胎盘卒中时,可边按摩子宫,边用热盐水纱垫湿热敷子宫。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以及难以控制的大量出血,应快速输血、凝血因子,并行子宫切除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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