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办大病标准即办理大病医保的标准,高血压、冠心病办大病医保的标准,是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返贫的疾病就可办理大病。
具体包括三级极高危高血压病或合并有糖尿病、糖尿病肾病、终末期肾病期、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等一系列的并发症。冠心病合并有四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或存在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或经冠状动脉造影证实,血管狭窄达到70%以上。这些情况可符合办理大病医保的标准。
此外,办大病医保的标准还包括中晚期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需异体移植手术、多个肢体缺失、脑肿瘤、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眼失明、严重烧伤、严重帕金森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