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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下肢水肿可能由于生理性因素或病理性因素引起,如果是生理性因素引起的下肢水肿,一般无需治疗,患者需在日常生活中注意休息即可。如果是病理性因素引起的下肢水肿,应积极治疗原发疾病,尽可能保障母子安全。
一、家庭处理:
下肢水肿的孕妇应注意卧床休息,以左侧卧位为宜,注意自身的营养保健,增强自身体质,增加抵抗力、免疫力。
二、到院治疗:
1、药物治疗:
①、降压、镇静、解痉药:如果孕妇下肢水肿是由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引起的,可予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等药物降压、地西泮等药物镇静以及硫酸镁解痉治疗,当出现肝功能损害时还可以使用保肝药物治疗。注意当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超过3.5mmo/L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因此使用硫酸镁时应密切关注患者呼吸、尿量以及膝腱反射是否存在,如患者同时合并肾功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则硫酸镁应慎用或减量使用。条件许可,用药期间可监测血清镁离子浓度。妊娠合并肾小球肾炎的孕妇应避免使用对肾脏有损害的药物如氨基糖甙类抗生素,不宜预防性应用抗生素,以防耐药菌株的产生。产后需要合理使用抗生素用药的同时需要密切监测肾功能的动态变化。
②、强心药:围生期心脏病的患者在强心药物选择上,一般可选用小剂量地高辛,其应用安全,但需要注意用药剂量的控制,如果使用过量则会造成不良预后。
③、利尿剂:在利尿剂选择上,袢利尿剂、噻嗪类利尿剂相对安全,但孕期不适合应用螺内酯。
④、抗凝药:左心室射血分数在35%以下的患者容易出现血栓,需要给予抗凝治疗,可通过低分子肝素治疗,分娩前需要停止用药12-24小时,生产之后可应用肝素、华法林。
⑤、血管扩张剂:对于妊娠期妇女来说,硝普钠为强有力的血管扩张剂,无心肌负性肌力特性,妊娠后可以用。
2、手术治疗:如果孕妇出现下肢水肿伴严重并发症,短时间不能经阴道分娩,病情有可能加重,可考虑剖宫产终止妊娠。



月经不调、痛经、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流产等疾病的诊疗。



妊娠期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神经系统疾病及妊娠期并发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