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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烧伤的诊断主要为烧伤伤情的判断,基本的内容包括烧伤面积和深度。
一、烧伤面积的估算:
是指皮肤烧伤区域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儿童头大,下肢小,可按下法计算:头颈部面积=[9+(12-年龄)]%,双下肢面积=[46-(12-年龄)]%。
二、烧伤深度的判定:
一般采用三度四分法,即将烧伤深度分为Ⅰ度、浅Ⅱ度、深Ⅱ度、Ⅲ度、一般将Ⅰ度和浅Ⅱ度烧伤称浅度烧伤,深Ⅱ度和Ⅲ度烧伤称深度烧伤:
1、Ⅰ度烧伤:达皮肤的角质层,皮肤表面红斑状、干燥、脱屑,烧灼感,短期内可有色素沉着。
2、Ⅱ度烧伤:局部红肿明显,有大小不等的水疱形成,内含淡黄色澄清液体,浅Ⅱ度烧伤达皮肤真皮浅层,水疱皮剥脱后,创面红润、潮湿、疼痛明显,创面愈合后,一般不留瘢痕,但可有色素沉着;深Ⅱ度烧伤达真皮深层,有皮肤附件残留,痛觉消失,去疱皮后,创面微湿,红白相间,痛觉较迟钝,创面愈合后常有癫痕增生。
3、Ⅲ度烧伤:(焦痂)达皮肤全层,甚至伤及皮下组织,肌肉和骨骼,痛觉消失,疮面蜡白或焦黄,甚至炭化,硬如皮革,干燥,无渗液,发凉,针刺和拔毛无痛觉。创面修复有赖于植皮,愈合后多形成癫痕和瘢痕挛缩,且常造成畸形。
四、烧伤严重程度分度:
为了对烧伤严重程度有一基本估计,作为设计治疗方案的参考,我国常用下列分度法:
1、轻度烧伤:Ⅱ度烧伤面积10%以下。
2、中度烧伤:Ⅱ度烧伤面积11%~30%,或有Ⅲ度烧伤但面积不足10%。
3、重度烧伤:烧伤总面积31%~50%;或Ⅲ度烧伤面积11%~20%;或Ⅱ度、Ⅲ度烧伤面积虽不到上述百分比,但己发生休克、合并较重的吸入性损伤和复合伤等。
4、特重烧伤:烧伤总面积50%以上或Ⅲ度烧伤20%以上。

急诊科各种常见疾病,如心绞痛、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拴塞、呼吸困难、冠心病、心律失常、急性胰腺炎、急性胃炎、消化道溃疡、外伤出血、摔伤等。


急诊科各种常见疾病,如心绞痛、心肌梗死、主动脉夹层、肺动脉拴塞、呼吸困难、冠心病、心律失常、急性胰腺炎、急性胃炎、消化道溃疡、外伤出血、摔伤等。


脑血管病,尤其是缺血性脑血管病的诊治,对神经系统变性病、脱髓鞘病、周围神经病、中枢神经感染等亦有丰富的经验,包括脑出血、脑溢血、脑血栓、脑梗死、短暂性的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性缺血性痴呆、脑动脉硬化、脑卒中等疾病。

急诊常见病的诊治,如脑出血、脑溢血、脑血栓、脑梗死、短暂性的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性缺血性痴呆、脑动脉硬化、脑卒中、心率不齐、心动过速、外伤等疾病。

急诊常见病的诊治,如脑出血、脑溢血、脑血栓、脑梗死、短暂性的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性缺血性痴呆、脑动脉硬化、脑卒中、心率不齐、心动过速、外伤、糖尿病、甲状腺疾病、老年病人肺部感染以及急诊常见病的处理及抢救等常见病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