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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通过手术方法对骨折部位进行复位、固定以及功能锻炼及康复。复位可采取手法复位以及切开复位两种方法,固定包括外规定和内固定。另外,有时还可以配合药物治疗的方法加速治疗。
一、复位方法:
1、手法复位:应用手法使骨折复位,称为手法复位。进行手法复位时,要轻柔的进行,并避免二次操作。粗暴的手法和反复多次的复位,均可增加软组织损伤,影响骨折愈合,且可能引起并发症,故骨折应争取达到解剖复位,否则必须于术中复位。
2、切开复位:即手术将骨部位的软组织切开,使骨折端暴露,在直视下将骨折复位,称为切开复位。
二、骨折的固定:
1、外固定:常用的外固定有小夹板、支具、石膏绷带、持续牵引骨外固定器等。
2、内固定:内固定主要用于闭合或切开复位后,采用金属内固定物,如接骨板、螺丝钉、加压钢板或带锁髓内钉等,将已复位的骨折予以固定。
三、康复治疗:
骨折后的康复治疗极其重要,可防止并发症发生和及早恢复功能。患者应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早期康复治疗,促进骨折愈合和功能恢复,防止并发症发生。
四、药物治疗:
通过以上复位、固定以及功能锻炼及康复治疗患者,还可配合使用药物以促进恢复,例如布洛芬缓释片、洛索洛芬钠片、塞来昔布胶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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