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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联合组织推荐的妊娠期高血糖的诊断和分类,妊娠期高血糖分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妊前糖尿病)、妊娠期新发现的糖尿病和妊娠糖尿病3种情况。
初次产前检查时,全部或仅高风险妇女进行FPG、HbAle或任意点血糖检查。孕期显性糖尿病的诊断标准为FPG≥7.0mmol/L或HbAle≥6.5%,或任意点血糖≥11.1mmol/L,经复查核实。
如果检查不能确诊显性糖尿病,如FPG≥5.1mmol/,<7.0mol/l,和/或1小时餐后血糖≥10mmol/L和/或2小时餐后血糖≥8.5mmol/L,则应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参考资料:[1]王辰,王建安.内科学(下册).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









